校属各单位:
为避免在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网站等平台中因随意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、文字、音视频、地图等作品引发法律纠纷,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一、注意事项
1.规范图片、音视频作品、表情包等使用,不随意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、音视频作品。
2.杜绝抄袭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文字内容,合理引用、转发内容均需注明来源。
3.平面设计避免字体侵权,使用商用字体要购买版权。
4.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强化著作权侵权风险审核,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有效防范网络侵权法律风险。
二、常见侵权类型
(一)图片侵权
1.搜索引擎直接配图:直接从百度等搜索引擎下载图片作为推文配图或网站大标题,可能涉及侵权。这些图片极大概率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。
2.裁剪、模糊等处理后配图:对图片进行裁剪、旋转、打马赛克或修改局部后使用,也可能涉及侵权。法律保护作品的独创性,改编行为本身也需要授权。
3.使用剧照、名人肖像配图:使用影视剧截图、明星照片作为配图,不仅可能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,还可能侵犯肖像权。
(二)字体侵权
1.使用非免费商用字体制作海报:在制作宣传海报、会议背景板、活动横幅、录取通知书等设计稿时,使用尚未获得授权但美观的艺术字体,用于线下打印或线上展示,可能涉及侵权。
2.公众号封面图字体:推文封面图中叠加的尚未获得授权但美观的艺术字体,也可能涉及侵权。
(三)文字作品转载侵权
1.未授权转载公众号或网站文章:将其他公众号、报刊、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文章(非官方新闻通稿)全文或大段复制粘贴到本单位网站或公众号,可能涉及文字作品转载侵权。
2.翻译作品侵权:未经许可翻译国外的文章、诗歌并在校内媒体发布,也可能涉及侵权。
(四)视频、音频及表情包侵权
1.未授权背景音乐:在制作的宣传视频、短视频中使用未经授权的流行歌曲作为背景音乐,可能涉及侵权。
2.使用表情包:在推文中插入非开放授权的、具有独创性的卡通表情包,也可能涉及侵权。
(五)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侵权
用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的图片,版权归属在法律上尚无统一规定。部分平台的用户协议规定,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平台所有或采用较为宽松的授权,但也有平台明确禁止商用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用于学校宣传,存在一定法律风险。如确需使用生成图片,优先选择用户协议明确允许免费商用的工具,并保留生成记录;对于涉及名人的生成内容,原则上不要使用。
(六)名称及标识侵权
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或标识:未经许可使用其他单位或社会机构的注册商标、特殊标识,可能构成商标侵权。
三、常见错误认识
1.“网上搜来的图片,能用就是免费的”
这是最常见的错误认识。图片网站、搜索引擎所展示的作品,绝大多数均受著作权法保护。权利人未主动追责,不等于允许免费使用。网络作品非“无主财产”,未经授权使用即构成侵权。
2.“对图片进行裁剪、调色或修改后,就不算侵权”
很多人觉得,把图片裁剪一下、调个色、加个滤镜,或者把字体变形一下,就是自己的作品了。根据著作权法,作品的“独创性表达”受法律保护,改编权亦属著作权人专有权利。未经许可对他人作品进行修改、再加工,仍可能构成对改编权的侵害。修改行为不能使侵权作品转化为原创作品。
3.“学校公众号属于非营利性质,使用素材不构成侵权”
“非营利目的”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“合理使用”。学校官方宣传平台具有展示学校形象、扩大学校影响力的功能,其性质接近于形象推广或公关宣传。司法实践中,非营利用途虽可能影响赔偿数额的认定,但一般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成立。
4.“已注明作者和出处,就可以使用”
注明出处是尊重作者权利的体现,但不能替代获得授权。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公开发布,即使标注了作者信息,仍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侵害。
5.“电脑里安装了某款字体,就可以用于海报设计和公众号配图”
计算机字体的安装通常仅授予使用者在本机显示、打印等有限权利,不代表获得商业使用或对外发布的授权。是否可将字体用于宣传物料,需以授权协议为准,而非以是否已安装为判断依据。
6.“学生制作的海报出现问题,应由学生个人负责”
学生参与宣传物料制作,属于完成校内任务或参与学校活动,其行为后果应由学校承担。各单位对学生提交的作品负有审核责任,应加强指导与把关。
党委宣传部、法制工作办公室
2026年4月3日
